服务承诺
为提升城市供水服务质量,保障安全供水,维护用水户的权益,根据《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和《苏州市供水办法》,现向全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供水水质 全面达到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。根据国家和省标准、规范规定对水源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进行严格监测、检测,保证出厂水合格率100%,让城镇居民用上优质水、放心水。
二、供水压力 满足城镇用户对水量水压需求,供水管网在线压力监测点设置均匀,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达到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要求。
三、管网抢修 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及一般性漏水应在接到报修电话之时起,0.5小时内赶到现场,4小时内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。抢修工作开始后,DN500mm及以下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,DN500mm以上的管道48小时内修复(节假日不能顺延)。DN500mm以上管道抢修期间,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,保障居民生活用水。
四、抄表收费 在规定时间内抄读水表,抄表人员对水表见表率应达到99%以上,抄表准确率应达到99.9%。推进户表改造、抄表计量到户。公示不同类型、不同性质的水价,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水价标准征收水费,做到价格诚信。对用户违章搭建或因用户原因不符合抄表要求的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用户限期整改处理。对用户提出水价、用水性质及水表计量疑议,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处理。
五、停水预告 计划停水、降压供水,按照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的要求实施。DN500mm以上管道计划停水降压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,DN500mm及以下的供水管道计划性停水或降压(不含爆管)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。
六、业务受理 客户申请接水、户表改造等业务,各项手续资料齐全的,当天受理登记。
工商企业用户用水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,供水企业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,需增设管线的,办结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;需增设管线且需办理行政审批的,平均办结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
开发商小区接水、农村改水等大型工程: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代建合同约定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勘设计、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通水工作。
七、客户服务 执行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值班制,及时受理用户咨询或投诉。落实首问负责制,问题处理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回访工作,做到用户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、件件有反馈。
八、施工管理 供水管道抢修或安装施工。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,文明施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,尽量安排夜间施工,减少对城市交通及居民用户用水的影响。
九、廉洁服务 不准刁难、要挟用户,不准弄虚作假,营私舞弊,以水谋私,不准向用户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十、违诺责任 如发现公司员工违反承诺的,由责任人向用户道歉。公司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和处理。
十一、服务热线 0512-962003